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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律师职称评审评前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做好2020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对2020年度律师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进行评前公示,《( 中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在律所会议室张榜和律所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律所会议室,以供查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人员:
杨健海
二、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4日8:30—2020年9月18日17:30
三、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高评委办公室投诉受理电话:020-66826942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所反映或举报。凡以电话形式反映的要自报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