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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产假待遇速查

六个问题,一个表格,让您快速了解“三期”女职工产假假期的所有福利待遇。

一、典型问题汇总:

(一)产假可以领生育津贴吗?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够同时领取吗?

律小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是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领取。

(二) 产假期满后,在哺乳假期间,我还能领工资吗?

律小宝:可以的,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三) 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进行保胎休息的女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律小宝:按照病假待遇发放。

(四)产前休假期间,还可以领工资吗?

律小宝:可以,按产假期间生育津贴金额发放。 

(五)我老公休陪产假,在此期间,公司能不给他发工资吗?

律小宝:不可以,应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且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六)  我在休奖励假,可以领工资吗?

      律小宝:可以的,照发工资,且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二、相关假期待遇规定汇总表

名称 金额

产假  领取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哺乳假  由双方协商决定

保胎假 工资按照病假发

产前假 按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

陪产假 领取生育津贴(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奖励假期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福利待遇相关法条

【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哺乳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保胎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条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产前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陪产假/奖励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