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东 

  • 罗永东   律师
  • 主任

    宝言律师经济业务带头人

     

    擅长领域:房地产和金融、合同专注股权和重大疑难争议解决

    执业理念:运用法律为客户解决问题创造价值

     

    现主要社会职务:顺德区政协(常务)委员,仲裁员,顺德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顺德区网球协会副会长,顺德区“以案释法”专家库成员;省首批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省、市律协房产委委员、市律协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永东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来,为多个机关单位、金融机构、商协会和企业提供过优质服务,现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涉及政府、金融、房地产等领域。主要有:顺德区委办公室、顺德交警大队、大良街道办事处,农行顺德分行,顺控集团、科创集团,顺德区环保协会、禁毒协会,容桂、勒流总商会,好太太电器、宏泰国通地产、顺德研究生教育中心、北科大顺德研究生院,东方麦田、美达王钢材等;服务过万家乐、万和等知名企业,南方医科大及其附属顺德医院,农工招中建等金融机构。

    代理了有影响力的经典案件主要如下:撤销清算组已确认债权案(2019年度度广东省律师典型案例),某建筑公司与顺德农商行第三人撤销权案(顺德首例),某运输公司解散案(顺德首例),某房产公司与广东商业集团合同纠纷案,某地产公司与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罗永东律师办案之余笔耕不辍,与人合著《房地产企业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论人防车位的权属》一文入选佛山市律师优秀论文集(第9辑);罗永东还在《法制与社会》《法制博览》《证券时报》等专业期刊、报纸,公开发表过《浅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低于标准工期无效》《疫期出租人减免租金义务情理辩析》《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反悔,劳动者如何维权》《2年10次以上向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可以认定从事放贷》《非股权交易债权人不宜认定为公司法第32条规定的第三人》等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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